拟募资35亿!科创板IPO终止!

日期:2024-06-07 阅读:576
核心提示:6月6日,瀚天天成电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瀚天天成)上交所IPO审核状态变更为“终止”。

6月6日,瀚天天成电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瀚天天成)上交所IPO审核状态变更为“终止”。因瀚天天成及其保荐人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上交所终止其发行上市审核。

招股书显示,瀚天天成是全球领先的宽禁带半导体(第三代半导体)外延晶片提供商,主要从事碳化硅外延晶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用于制备碳化硅功率器件,被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光伏发电、轨道交通、智能电网及航空航天等领域。

公司是国内首家实现商业化3英寸、4英寸和6英寸碳化硅外延晶片批量供应的生产商,同时也是国内少数获得汽车质量认证(IATF16949)的碳化硅外延生产商之一。公司紧跟国家第三代半导体行业的战略布局、瞄准行业前沿领域,已经实现了国产8英寸碳化硅外延片技术的突破并已经获得了客户的正式订单,极大地推动了我国碳化硅外延晶片向大尺寸方向发展的进程。

报告期内,公司服务的客户包括全球领先的半导体功率器件厂商如客户A、客户B、客户C等及国内功率器件厂商如中车时代、比亚迪(002594)半导体、芯联集成、华润微、积塔半导体、瞻芯电子等。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为1,818.49万元,主要系2023年因股权激励计提股份支付费用所致。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803.21万元、455.97万元、11,901.30万元和20,273.88万元,在剔除非经常性损益因素影响后,公司自2021年起已实现盈利。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募集资金运用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43,150,000股,不低于发行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0%,融资35.03亿元,本次发行上市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核心生产设备境外采购导致的供应稳定性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境外销售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4,103.44万元、9,410.38万元、36,653.27万元以及48,545.2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5.25%、54.27%、83.43%以及82.86%;境外原材料采购额分别为3,947.84万元、11,087.62万元、10,151.29万元和4,425.91万元,占采购原材料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8.20%、86.65%、42.03%和12.23%。

公司核心生产设备包括外延生长设备、外延缺陷检测设备、清洗设备等,主要来源于意大利、德国等国家。报告期各期,境外设备采购额分别为840.70万元、8,456.87万元、29,615.57万元和49,632.71万元,占设备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5.89%、88.17%、71.24%和81.76%。

公司同时向境内和境外采购生产设备,如果公司向境外采购生产设备,由于国际政治局势、全球贸易摩擦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进口设备可能会出现延迟交货、限制供应或提高价格等情况。若未来海外供应商无法提供公司所需的部分生产设备,则可能对公司产能扩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客户集中度较高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客户主营业务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0.31%、74.19%、86.74%和85.21%,其中,来自第一大客户客户A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30.64%、45.17%、56.04%和57.25%,公司的客户集中度较高。由于碳化硅行业资金壁垒、技术壁垒、人才壁垒较高,公司产品下游功率器件行业分布高度集中,且受公司产能紧张影响,公司产品优先满足长约客户的需求,导致客户集中度较高。

潜在诉讼风险

2021年10月,汉众投资(其目前持有公司股东当丰科技11.9760%股权,当丰科技目前持有公司476.8336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2283%)作为原告(发行人为被告、满园春、当丰科技为第三方)向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发行人及当丰科技、满园春于2015年12月17日签订的《保本理财协议》项下当丰科技以其持有瀚天有限的所有股权(对应瀚天有限1,428.8571万元注册资本,当时持股比例为6.868%)为满园春提供担保的条款无效,经过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及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理,终审判决《保本理财协议》于2017年1月10日终止,驳回汉众投资的诉讼请求。

该诉讼已经二审终审,不会影响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不属于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但不排除后续汉众投资申请再审,如再审判决与终审判决存在较大偏差,甚至判决担保条款无效,则相关方可能会进一步起诉要求发行人或股东转回股权或按照该等股权对应价值返还资金的风险,届时最不利的结果为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涉诉案件对应退出股权数量为1,142.86万股,假设其未退出则占目前公司总股数比例约4.9085%)或支付股权价值的资金,进而导致公司或股东利益遭受损失。

 来源:上交所,投行业务资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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