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苏州半导体人才政策申报服务的有关事项

日期:2022-11-20 来源:半导体产业网阅读:743
核心提示:关于启动苏州半导体人才政策申报服务的有关事项

一、申报范围

聚焦特色半导体器件(分立器件、光电器件、模拟IC、 逻辑IC、 存储器等)、 特色半导体系统、 特色半导体材料 (化合物半导体材料、 硅品圆、 掩模版、 靶材、 光刻胶、 清洗液、 研磨液、 封装材料等), 优先支持LED、 化合物半导体、 功率半导体等特色半导体产业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为已注册落户的创新创业项目、有落户意向的创新创业人才项目;

2、申报人已取得与创业项目领域相关的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 55岁(1967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

3、申报人应有 3 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或管理等岗位工作经历,并取得比较突出业绩,来我市时间不超过两年;

4、申报人掌握申报项目的核心技术,拥有申报项目专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5、优先支持全职创业项目、 海外人才项目。

三、申报截止时间

12月31日

四、申报组织

申报级别:区县级领军人才计划、地市级领军人才计划、省级领军人才计划。

申报服务单位:江苏紫荆港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五、申报形式

1、由项目征集、资格审查、领域审核、路演评审四个环节组成。

2、半导体专项评审未落户项目申报前需签订落户承诺书,项目获评后需要半年内完成注册及社保、资金到账等手续。未按承诺落地的将不再保留领军人才资格。

3、项目原则上只有一次直通面试的机会,与县区级其他直通面试的专项政策不重复享受。

4、所有申报项目原则上在参赛前都需要与江苏紫荆港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顾问协议。

项目资助资金

1、区县级创业类领军人才项目,分四个等次分别给予 600 万、300 万元、200 万元、100 万元资助资金;重大创新创业团队,给予最高 5000 万元的项目综合扶持。

2、获评入选苏州市“姑苏人才计划”的,给予最高 500 万元的项目资助;苏州“姑苏人才”计划团队,给予最高给予 5000 万元资助。

3、获评入选江苏省“双创人才计划”的,给予最高 500 万元的项目资助;江苏省“双创计划”团队,给予最高 5000 万元资助。

4、对经所属区县级申报入选国家重大工程人才专家、江苏省“双创计划”、苏 州市“姑苏人才计划”的项目,在获得国家、省和苏州财政资助的同时,可叠加享受区县级领军人才计划的项目资助。

5、项目发展奖励经绩效评估发展成效突出的,可授予“领军人才创新创业示范企业”称号,并给予 20~5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资金。

6、项目滚动支持鼓励领军人才(项目)快速发展,根据创业类项目实际发展绩效,经评审评估,对升级项目给予滚动支持,按照升级后项目等次,一次性补足财政资助资金。

七、项目发展金融支持 

1、银行信贷支持

对符合要求的获评人才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最高提供 500 万元政策性担保,其中,重大创新创业团队最高提供 1500 万元政策性担保;对人才企业开展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人才信贷风险专项基金给予 70%政策性风险补偿分担。

银行贷款贴息。符合条件的人才企业信贷融资,可按照人民银行同期同档基准利率给予 50%总额不超过 200 万元的利息补贴,最长贴息 3 年。其中,重大创业创新团队最高补贴 500 万元,贴息时间最长 5 年。

2、股权融资支持

与社会机构合作,设立15亿元左右的人才天使投资基金,其中40%投向领军人才企业。

实施投资奖励和风险补偿。对投资初创期人才企业的投资机构,经审核按实际投资额给予最高 15%(单个项目最高 50 万元)的投资奖励;5 年内发生投资损失的,按实际损失额给予最高 30%(单个项目最高 300 万元)的风险补偿。

3、科技保险支持

参照政策性科技保险保费补贴相关规定,领军人才(项目)购买的商业性“研发类、产品类、融资类、人员类、财产类、环境类”等六大类规定科技保险的,可每年享受最高 10 万元的科技保险保费补贴。

八、生活资助

1、创业类领军人才可最长 3 年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房。

2、对符合条件、在本行政区域内购置自住房的领军人才,经评估审核,按下列标准分年度享受安家补贴:

(1)中国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创业类人才资助 300 万元,创新类人才资助 150 万元。

(2)国家重大工程人才专家:创业类人才资助 200 万元,创新类人才资助100 万元。

(3)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人才、苏州市“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人才:创业类人才资助 100 万元,创新类人才资助 50 万元。

(4)区县级创业人才:创业类人才资助60万元。

(5)在重大创新创业团队中,领军人才本人可获得购房安家补贴最高 300万元,其他全职核心团队成员可享受每人最高 100 万元总额不超过 600 万元的安家补贴。

(6)列入产业化重点培育库的创业企业领军人才可享受最高 145 万元的“领军人才综合保障计划”。

九、领军人才团队成员建设

1. 政府每年组织 3 次左右外出招聘活动,贴补参加企业主要的交通、食宿、招聘费用;领军人才企业还可免费参加一定的市内招聘活动。

2. 对引进的企业紧缺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 10 万元的安家补贴。企业引进全职人才且人才个人年度计税薪酬超过 50 万元的,对超过部分给予引才企业50%总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引才补贴。企业柔性引进国内外一流专家且专家个人年度计税薪酬超过 50 万元的,对超过部分给予引才企业 50%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引才补贴。企业通过猎头机构引进年薪 30 万元以上人才并全职服务两年以上的,按佣金的 50%(单个人才最高 15 万元、同一年度单个企业最高 100 万 元)给予企业引才补贴。

3. 参加本市企业创新积分管理的企业引进的优秀人才按要求最高可以享受 30 万元购房补贴。

4. 对开展股权激励的人才企业给予 50%最高5万元的费用补贴,对人才企业全职引进并享受股权激励的核心团队成员,同等落实人才公寓、健康体检等生活待遇政策。

报名申请地址:https://startech.jinshuju.net/f/yiGXP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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