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市场看好“新基建”。笔者也非常看好,认为“新基建”中短期而言是稳定经济增长的有力引擎,长远来说则是构建新经济,即智慧型经济的筑底之举。但由于是一个新概念,目前市场对其存在着一些不确定或模糊的认知,其中之一是其涵盖范围到底有多大。为更好地理解这一新概念的意义,有必要对此作一厘清。
从概念上来说,“新基建”当然是相对于“老基建”而言的,是指新型的基本建设,以区别于老式的或传统的基本建设。但“新基建”到底是指或涵盖哪些基础设施呢?目前市场上广泛流行的说法是七大领域,即5G基建、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和工业互联网。这种说法是否适当或确切呢?
首先,这种说法的来源值得查询。使用这种说法的文章或报告都说是根据“官方定义”。但“官方定义”来自于哪里呢?市场普遍注意到,中央关于“新基建”的提法始于2018年12月19-21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此后又被屡屡提及,尤其是今年以来,分别在1月3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2月14日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2月2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与3月4日的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以不同的阐述被强调。但笔者查阅了这些会议的公开文件,并未发现使用“新基建”这个词,而是使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表述。不过这不要紧,算前者是后者的简称或更为响亮的代称。但重要的是没有一个文件有上述七大领域的说法。那所谓七大领域的“官方定义”从何而来?阅读了很多文章与报告后,发现部分提到了来源,即源于“中央电视台中文国际频道的定义”。中央电视台中文国际频道当然为官方拥有,但毕竟只是一个媒体机构,其主持人或记者所说的不一定都代表官方,更谈不上是“官方定义”。所以,七大领域之说并不代表政府的认知,进而以其作为“新基建”的涵盖范围甚至是定义是不妥的,起码是不确切的。
当然,来源是哪里,语言上的指涉是否准确,并不是很重要的。但是,搞清楚在当前提出“新基建”到底要建设哪些和甚麽样的新型基础设施是必要的,否则不能准确地着手建设,也不能知道建设的规模到底有多大,更不能充分评估其对于经济发展的意义。
让我们还是从中央文件中看看能否找出比七大领域更明确的说法。通读这些文件,更明确的说法难以找到,但如果仔细分析可以体会到比七大领域更为广阔的“新基建”内涵。
与“新基建”相关的最全面表述,是2018年12月19-21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文件之中的这一段落:“我国发展现阶段投资需求潜力仍然很大,要发挥投资关键作用,加大制造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加快5G商用步伐,加强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城际交通、物流、市场基础设施等投资力度,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短板,加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这一整段是关于固定资产投资潜力的,而从第四句(加快5G商用步伐)开始,都是关于基本建设潜力的,应该就指明了现阶段我国基本建设的新方向,即所谓的“新基建”方向。如此表述的新方向并不是很系统,也不可能很具体,但从中可以看出涵盖范围应该大于前述的七大领域。七大领域中的5G基建、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和工业互联网应该就包含在“加快5G商用步伐,加强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之中,而城际高速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当然是属于“城际交通”的一部分;特高压和新能源车充电桩可以归于“市政基础设施”与“农村基础设施”之中。但是,七大领域没有或没有充分地涵盖上述文件段落中的“城际交通、物流、市政基础设施“、”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自然灾害防治能力”; 对于信息基础设施,即文件中所说的“新型基础设施”,则虽包括了主要元素但未完全覆盖,未提到云计算、区块链和一系列配套性的信息基础设施。所以不能说七大领域涵盖了该中央文件中所蕴涵的整个“新基建”方向。
实际上,七大领域中的各个领域份量不太对称,比如特高压与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虽然重要但与5G基建、人工智能或工业互联网比较无论是产业规模还是重要性上都不在一个档次,相提并论逻辑上并不太通。很可能是,七大领域的说法是某位政府官员个人作出的归纳而被中央电视台中文国际频道的某位主持人或记者引用了,或者顶多是政府某个部门关于“新基建”的当前或短期规划。因此,以七大领域作为“新基建”的涵盖范围是低估了,是不准确的,以此作为“新基建”的定义更是不恰当的。
那麽,“新基建”的涵盖范围到底如何?笔者认为,根据上述中央文件虽非系统性但涵义明确的表述来看,“新基建”应该涵盖两大类基础设施的建设,一是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或称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二是传统基础设施的升级或补短板建设。
信息基础设施,涵盖支撑智慧型经济的一切基础设施,包括5G网络、大数据中心,云计算网络、人工智能平台、区块链平台和物联网网络以及一系列的配套性设施,这些基础设施随着智慧型经济的不断成长需要不断地建设与完善,是“新基建”的重要方向。那甚麽是传统基础设施的升级或补短板建设呢?应该认识到,当前我国的基础设施虽规模庞大,质量也有了很大的提升,但仍然有很多短板需要补上,如在上述文件中提到的“市政基础设施(电水气供应、市内交通、通讯等设施等)”、“农村基础设施(公路、铁路、水利、机场、港口、物流及通讯设施等)”及“公共服务设施(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环保、休闲、娱乐设施等)”和“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等领域。且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各类传统基础设施都有不断升级的需要,如文件中所说的“城际交通”向七大领域中的“城际高速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方向升级; 环保基础设施向绿色基础设施方向升级等。如此的升级与补短板也是当前阶段我国基本建设的新型需求,所以也应在“新基建”之列。
笔者于2018年10月在本栏发表的一篇关于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文章已对“新基建”的这两大类型作了大致的划分。展开前瞻性与想象力就不难预见,我国与全球都必将日益地走向全信息化的智慧型社会,信息基础设施的重要性将随之不断提升,从而成为整个经济和全社会的主导性基础设施,是“新基建”的核心。同时,在努力追赶发达经济体的奋斗过程中,升级与补短板建设作为“新基建”的一个重要部分也势在必然。当然,一段时期后,随着传统基础设施的持续完善,升级及补短板建设的重要性将逐步减小而将权重更多地让位于信息基础设施。
因而, 由这两大类基础设施建设所组成的”新基建”涵盖范围大于七大领域, 意义也更为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