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规划
工信部印发《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
日期:2022-01-04  503
 工信部网站消息,为进一步做好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试点工作,工信部发布《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工信部原〔2019〕254号)同时废止。

新版《目录》包括先进基础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前沿新材料等三大类共304种。
 
先进基础材料包括先进钢铁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先进化工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以及其他材料,共198种。
 
根据名单,先进化工材料包括:特种橡胶及其他高分子材料、工程塑料、膜材料、电子化工新材料,以及其他先进化工材料,共69种。
 
关键战略材料包括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稀土功能材料、先进半导体材料和新型显示材料、新型能源材料共82种。

附件:   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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