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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出台新政,支持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率先突破
日期:2021-07-08  292
 
日前,石家庄印发《关于支持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和生物医药产业率先突破的若干措施(试行)》,以支持新一代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两大主导产业实现率先突破。以下为本措施部分内容:
 
一、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设立主导产业发展基金。总规模200亿元,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多方募集,分期到位原则,首期50亿元,政府出资不少于25亿元,争取省产业基金跟投,重点培育和引进领军企业、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和重大项目。
 
设立主导产业专项资金。在现有支持政策基础上,统筹设立市主导产业专项资金,每年10亿元,以奖励、贴息、补助等方式,重点支持现有企业技术研发、技术改造、产业化项目和新引进的落地项目及企业运营补贴、人才激励等。
 
二、激励企业创新发展
 
鼓励研发创新。重点支持一批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获得国家认定后给予1000万元奖励。对国家科研机构、重点大学在石家庄市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研发、检测机构和研发总部,最高给予500万元奖励。对承担国家级重大专项的主持单位,按照国家支持资金的50%予以配套。特别重大的创新载体给予综合支持,配套额度最高1亿元。

三、优化产业发展生态
 
建设产业创新中心。整合行业创新要素,联合国内、省内科研机构,采取市场化运营方式,市、区共建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创新中心、生物医药产业创新中心。为两个产业搭建产业链融合、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检验检测、公共服务、投融资平台。
 
打造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做强做优鹿泉区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和高新区、石家庄经开区生物医药产业,市引进项目优先布局。
 
四、推进产业项目建设
 
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对符合条件的重大产业化项目,采取“基金+资金”方式给予支持,按照固定资产投资比例,主导产业发展基金跟投最高不超过20%;产业资金给予2%至5%的补助,最高补助5000万元。带动产业链上下游融通发展的重大项目,按“一事一议”主导产业发展基金跟投比例最高不超过40%;产业资金给予最高补助1亿元。对获得国家和省产业化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按照国家和省支持资金给予30%配套。
 
五、培育行业优势企业
 
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至300亿元规模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企业10万元至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5000万元至30亿元的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至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对首次被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三年有效期满通过复核的,给予3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专精特新”示范企业称号的,给予5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同一家企业获得多个称号的,以最高的标准给予奖励。
 
扶持中小微企业快速成长。对经认定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贷款贴息补助。贷款利息按照实际支付利息的50%予以补助,其中,对于首次获得贷款的申请企业,按照实际支付利息的70%予以补助。单个申请企业每年获得贴息补助不超过100万元,在本措施有效期内获得贴息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六、着力为企业减负
 
降低企业生产运营成本。对经认定的集成电路及软件企业,给予年度电费20%的补助;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开展流片验证,包括流片费、光罩制作费、购买IP以及测试验证等费用给予50%补助。
 
七、强化高端人才支持
 
引进名校研究生院。鼓励引进国内知名院校,在石家庄市设立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生物医药产业研究生院(研究院),培养专业高端人才。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在学校建设及运营方面分别给予支持。
 
实施高端人才奖励。主导产业高端人才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在60至96万元的,给予相当于其年度工资薪金收入对市及以下财政贡献的1.5倍奖励;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在96万元以上的,给予相当于其年度工资薪金收入对市及以下财政贡献的2倍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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