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度守恒定律”作为光学、光度学的基本定律,自1987年国际电工委员会的国际标准IEC60050-845:1987《国际电工术语-照明》(国家标准GB/T2900.65-2004 MOD)固化了“亮度”和“光学因子”等定义,至今现实中已至少应用了30年。然而,经研究本人发现,它并不是一个像牛顿三大运动定律在经典力学范畴内放之四海皆可,更不像万有引力定律那样放之万物都成立的基本定律,比如“亮度守恒定律”没有普遍意义而只是在特定条件下的一种或极少数特定场合情况才成立,如此它还能作为基本定律或甚至还叫定律吗?